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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已婚的小紅(化名)與鄰居宋某約會被對方勒死。宋某稱其與女網友電話親昵引發兩人爭吵並互罵,小紅還想報警。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宋某死緩。
  現年31歲的宋某從山東來京打工,在一家公司銷售油漆,老闆給他配了一輛奇瑞汽車。宋某供述,他的女朋友和26歲的小紅都在大興區一個小商品市場租攤位賣包,案發前兩家租住在同一公寓,住斜對面,關係很好。
  宋某說,他平時送女友上班都帶著小紅,小紅的丈夫經常在外面幹活不回家。2012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小紅在車上發生了性關係。幾天后,其女友有事回老家。2012年11月21日下午,他去接小紅下班,小紅坐在副駕駛,兩人將車停在僻靜處開始親熱。其間,他的手機響了,是一個女網友打來的,對方稱呼他“親愛的”。小紅聽到後很不高興,說他花心,還說以後不和他約會了。他當時說“不約就不約,你以為你是誰啊”,還罵了小紅。小紅也罵他,他特別生氣,下車坐到小紅的後面,拿一根網線套住小紅的脖子。小紅要報警,他就搶過手機,將小紅勒死。因為害怕,他將小紅的屍體扔進路邊的井里。
  因小紅失蹤,其丈夫還向宋某詢問過小紅下落,讓他陪著去派出所報案。直到2013年4月2日,有人發現小紅的屍體,隨後報警。警方認為宋某可疑,於2013年4月4日將其抓獲。
  小紅的丈夫和宋某的女友在證言中,均表示沒有發現小紅和宋某有不正常的行為。宋某的女友稱,兩家確實來往很密切,經常去對方家裡吃飯。她沒有發現宋某和小紅單獨接觸,不過在她回老家之前,小紅跟她開過玩笑,“她說你回家不怕我勾引你老公啊,我說我老公挺老實的,我信任他。”
  案發後,宋某的家屬已代其賠償6萬元。法院認為,宋某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罪行特別嚴重,鑒於宋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其親屬代為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等情節,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原標題:男子與已婚女偷情後行凶獲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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