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央廣網北京7月9日消息(記者丁飛)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北京時間7號深夜,世界貿易組織公佈了中國訴美國“關稅法修訂案”世貿爭端案上訴機構報告。最終,世界貿易組織判定美國2006年至2012年間對華25起“雙反調查”違反世貿規則,這是中國利用法律武器挑戰美國濫用貿易救濟措施的又一次重大勝利。
  今年3月27號,世界貿易組織公佈專家組報告,裁決美國對華25起反傾銷、反補貼措施違反世貿規則,但認為美國“關稅法修訂案”未違反世貿規則。對此,中、美雙方分別於4月8號和17號,就專家組關於美國“關稅法修訂案”和美對華髮起的25起“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的裁決提出上訴。中國是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戰勝美國高舉的“雙反”大棒?
  中國訴美國關稅修訂案世貿爭端案,也稱DS449案。本案涉及雙反措施共計25起,涵蓋了2006年至2012年六年間美國商務部對我國最終決定徵稅的幾乎全部雙反措施。涉及工業品、新能源產品、化工產品、農產品等共計24種產品。以這些產品雙反調查終裁前一年的出口美國金額計算,涉及中國企業每年出口金額超過72億美元。
  在這25起措施中,美國商務部對中國企業同時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且征收前者時,運用了“非市場經濟”的“替代國”算法。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範曉波以蘑菇舉例:
  範曉波:比如說蘑菇,中國生產的蘑菇它都是天然生長出來的,成本就比較低。但是它用的“替代國”的那個蘑菇是印尼的,溫室裡邊培養出來的。所以它那個價格本來就高於中國的產品。這樣就是說,用替代國的產品的價格來跟中國產品的價格進行比較,本來就是不太適宜的。
  根據這種算法,雙反措施中,反補貼稅被計算兩次,即雙重救濟。對於中方訴求,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表示支持,判定美國商務部未能進行避免雙重救濟的稅額調整,違反世貿規定。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楊國華接受記者專訪表示,訴諸法律,是政府和企業應對“雙反”製裁的新的最有力途徑:
  楊國華:從2008年開始,美國對中國的產品搞反補貼,那麼我們企業怎麼應對?企業在美國國內採取訴訟的手段,這也是應該鼓勵的。與此同時,政府也在用法律的手段維護企業的利益,主要是在WTO這個層面。這也是一個新的發展,也就是說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國際貿易的爭端,維護企業的利益。
  DS449案中,中國的訴訟涉及美國貿易救濟中的兩大體制性問題,一個是雙重救濟做法,一個是關稅法修訂案。後者主要針對的,是美國國會在2012年3月匆忙通過的GPX立法。該法授權美國商務部對包括中國在內的所謂“非市場經濟國家”採取反補貼措施。在這之前,美國法律並不允許對中國征收反補貼稅。但美國從2006年就開始啟動針對中國的反補貼調查不下20起。GPX立法不僅授權,且追溯使用於自2006年發起的調查,並使之合法化。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範曉波:因為這個修訂案它的出台背景與河北興茂輪胎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GPX國際輪胎公司雙反案密切相關,所以人們普遍把它稱之為GPX法案,美國是通過這一次修訂開始試圖將它對非勢場經濟國家適用反補貼法開始合法化,並且開始追溯適用到以前不適用的那個企業。
  最終,此項訴求,由於世貿組織專家組對於案件事實分析不足,上訴機構未能完成對美國關稅發修訂案是否如何世貿規則的分析。但即便如此,中國在此案中也已取得大部分的勝利。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楊國華坦言,找體制性錯誤打包起訴,是為了保障更多企業利益:
  楊國華:主要是選擇美國的體制性的錯誤,它的制度性錯誤。比如這次我們告它立法,以及告它實踐中同時搞反傾銷反補貼。告這樣一種體制性的安排,這樣能使所有中國企業都受益。
  針對美國近年來頻頻高舉的“雙反”大棒,目前中國已經編織出一張嚴密的法律大網,正在從不同的角度挑戰美國不合理的貿易救濟規則。從2001年加入WTO,到今年成為世界貨物貿易第一大國,中國在不斷壯大的同時,日趨增多的貿易摩擦也逐漸成為新的挑戰。  (原標題:中國訴美國“雙反”案完勝 涉雙反措施25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g22ggcah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