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物
  曾女士,44歲,福建連城人,艾滋病女童毛毛的媽媽
  對話背景
  福建一名5歲女童疑因在醫院手術輸血感染艾滋,使其家庭深陷困境。目前,福建衛生主管部門為此成立了調查組。在痛苦和煎熬中,毛毛和家人在等待政府部門的調查結果。
  2010年,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毛毛到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以下簡稱福建協和醫院)住院醫治,手術成功,恢復不錯。然而,2014年9月,毛毛再次入院檢查,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經檢查,她的父母都沒有感染艾滋。家人在排除母嬰和性傳播後,認定毛毛8個月大時在福建協和醫院手術輸血是“罪魁禍首”。
  福建協和醫院醫患糾紛調解中心一名姓梁的工作人員表示,醫院用血是福建省血液中心提供的,用血檢測標準是符合國家要求的,他們認為醫院沒有責任。
  福州地區臨床用血供應單位是福建省血液中心。“當時血液檢測都是合格的。”福建省血液中心質量管理部負責人表示,不排除供血者存在艾滋病毒感染窗口期的可能,“窗口期是世界難題,檢測不出來,但是會感染的,這個是概率問題。”
  窗口期指的是從艾滋病病毒進入人體到血液中產生足夠量的、能用檢測方法查出艾滋病病毒抗體之間的這段時期。當獻血者感染病毒而尚未發病、處於潛伏期時,血液中已有病毒血症但無癥狀和抗體產生,在輸血檢查中便難以發現,但處於窗口期的感染者同樣具有傳染性。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表示艾滋病窗口期為14至21天。
  2015年1月4日下午,福建省衛計委醫政處工作人員張洪惠介紹說,他們追查了涉及毛毛的8個獻血者,毛毛感染艾滋病毒,根據目前的調查情況,還不能認定是否是因手術輸血感染的,但也不排除有這個可能。
  此前,福建省衛計委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給毛毛供血的8個獻血者中,現在確實查出1個患有艾滋病,“但是他的問題跟你現在得艾滋病,沒有必然的聯繫。我們只能說,可能性很大。”
  據悉,2010年,漳州一青年因輸血感染艾滋病,後有關部門給予30萬元的補償。
  生病前胖乎乎很可愛
  華商報:毛毛最近身體怎樣?
  曾女士:毛毛這段時間身體好一點了,但是這兩天又有點發燒,昨天晚上燒到39℃,今天(6日)中午吃了退燒藥後好一點了。
  華商報:毛毛是2009年生的,那時候你39歲了,怎麼這麼晚才生她?
  曾女士:我們有一個大女兒,今年20歲了。我們都是農村人,因為政策要求大女兒必須滿4周歲才能要第二胎,所以後來我做了兩次流產。流產之後,就很長時間都要不上孩子。後來經過調理,好不容易才懷上了毛毛,她是2009年9月22日生的,當時是順產。
  華商報:毛毛出生之後,你們高興嗎?她聽話嗎?
  曾女士:當然高興了,因為這麼大的年紀才生了她。毛毛長得像她爸爸,很聰明,兩歲多就能記電話號碼,我的、她爸爸的、她姐姐的、她外婆的都會記得。她這麼小,什麼都懂,很聽話,只有在身體不舒服的時候才哭。
  華商報:毛毛出生後身體一直都不好嗎?
  曾女士:不是的。在她8個月之前,還是胖乎乎很可愛的。8個月大的時候,毛毛咳嗽、嘴唇發紫,先是送到福州兒童醫院,後來轉入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被診斷為先天性心臟病。醫生當時說,這是小問題。2010年5月,毛毛在福建協和醫院做手術,手術過程中輸了幾次血。
  毛毛這次住院一個多月後出院,這次手術後,她就很瘦,不管吃什麼都不長肉,而且還經常發燒感冒,經常是打針吃藥一個兩月,好了沒多久又發燒了。醫生說她體質太差。人家都說我這個小孩是吃藥長大的,真的是不知道吃了多少藥,打了多少針。
  4歲多發現感染艾滋病毒
  華商報:你說毛毛是“從小抱到大,帶她像帶玻璃”,這話怎麼理解?
  曾女士:因為她體質很差,不肯走路。我不管去哪裡,都是抱著她走,買菜的時候,我都是一隻手抱著她,一隻手提菜。她比玻璃還難帶,著一點涼都不行,我一直以為是她因為做了手術,所以體質差,怎麼會想到是這種病。
  華商報:2014年8月中旬,毛毛反覆發熱17天,於9月4日再次被送到福建協和醫院住院治療,就發現感染了艾滋病毒?
  曾女士:對,退燒藥吃了退,退了又燒,掛弔瓶也沒用。送到醫院之後,全身檢查就做了三次,檢查出來這種病,醫生讓我們跟孩子隔離,小孩子的吃的、生活用品都要分開放。我們都不相信孩子會得這種病,我一開始以為是誤診,又帶毛毛到別的醫院去檢查,也是這種病。我真的受不了,孩子那時候還不到5周歲啊。孩子得這種病,我當時都不想活了。
  醫生說你們父母親也去檢查一下,我跟我老公就都去檢查了,我們都沒有這種病。
  華商報:你們怎麼想到可能是那次輸血感染的?
  曾女士: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主要是性接觸傳播、血液傳播和母嬰傳播,我和我老公都是健康的,就排除了母嬰傳播,這麼小的小孩,性傳播也不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毛毛在2010年手術時輸過血,肯定是輸血的問題。
  孩子現在腳都腫了,頭也抬不起來
  華商報:之後,你們找了哪些單位和部門?
  曾女士:當初我每天都在跑,我找了好多部門,因為沒讀過書,不識字,好多地方找不到,我也講不清楚。因為小孩從頭到尾是在福建協和醫院看病,所以我一直在找醫院。
  華商報:對於有關部門說可能存在窗口期感染的說法,你怎麼看?
  曾女士:我們當初只知道救命要緊,誰知道會輸這樣的血?不管是不是窗口期,他們都應該負這個責任。
  華商報:現在家裡人都知道毛毛得病了嗎?你們有沒有受到歧視?
  曾女士:一般的人都知道了。毛毛的爸爸回老家,別人躲著他,他在親戚家用過的碗筷和睡過的被子還被扔掉。我們在這個村子住了十多年,在這個房子住了快3年了。上個月,毛毛的事情被媒體報道之後,房東也要求我們搬走。後來有個好心的記者幫我們求情,房東才同意讓我們再住半年。半年之後搬到哪裡我也不知道。其實毛毛得病之後,我們沒有隔離,我和她爸爸都沒有得病啊。
  華商報:孩子現在的身體情況怎麼樣?她知道自己得這個病嗎?
  曾女士:我們沒錢住不起院,毛毛2014年11月12日就出院了,把藥拿回來吃,每周去醫院複查。她現在腳都腫了,走不了路,手腳抽筋,頭也抬不起來、軟軟的。她說:“媽媽,幫我把針拔了,我很痛,受不了了,我不想活了。”她白天晚上都喊“救命,救命”,那種痛苦大人都受不了,更何況小孩子,醫生看到都掉眼淚了。
  她自己不知道得的什麼病,但是她會說,那個獻血的車害死人,害她感冒生病。
  想要他們賠個健康孩子
  華商報:孩子到現在看病花了多少錢了?家裡經濟情況怎麼樣?
  曾女士:到現在花了30多萬了。打工十幾年,我們夫妻倆存了十幾萬元,本來打算回家蓋房子的,但孩子生病之後,不但這些錢花完了,還欠了別人二十多萬。
  我們兩個從1998年就到福州來打工了。我們都在鞋廠做工,在毛毛出生後,我就沒辦法上班了。我老公一個人打兩份工。他白天在鞋廠上班,晚上去超市兼職做搬運工,一個小時10塊錢,做4個小時。他一個月收入有時候是一千多塊錢,有時候是兩千多,他是多勞多得。不過他現在膝蓋有骨質增生,而且我們的房租一個月要500塊錢,加上水電費要600多元。因為小女兒得病,我們沒錢供大女兒讀書,她初中畢業就沒上學了,現在在學手藝,一個月500塊錢連她自己的零花錢都不夠。
  華商報:調查結果現在還沒出來,萬一調查結果說不是輸血感染的,你們怎麼辦?
  曾女士:我們百分之百確定是輸血感染的,而且我聽說那個獻血的人已經傳染了3個人了。
  華商報:如果確認是輸血感染的,打算索賠嗎?
  曾女士:我想要他們賠我一個健康的小孩子,我想要她健康、活到80歲就好了。我和她爸爸的長輩都是長命的,我外婆現在還在,我外公、我老爸都是80多才去世,我老公的爺爺、奶奶也是90多歲。
  華商報:對於孩子的將來,你們怎麼打算?
  曾女士:孩子將來上學是個問題,我擔心別人知道了不讓她讀書,孩子自己也說:“我以後要考大學,要在銀行工作,‘嘎達嘎達’打電腦。”
  各方聲音

  主管部門有義務為百姓“排雷”
  網友taylor認為,不管理由是什麼,血液中心如果認識到有這個風險,就要想辦法規避,規定在窗口期內不得對外輸出這些血液。難道要一個沒有任何知識的老百姓去承擔這種嚴重後果嗎?出了問題只要拿出一個可以說得過去的理由就能搪塞過去?主管部門有義務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去為百姓排雷,否則就要承擔責任。
  若三方都無過錯 應盡人道主義援助
  熱心公益活動的青年律師吳武萍認為,毛毛是無辜的,如果毛毛的輸血因為HIV感染者窗口期而無法避免,如果家長、醫院和血液中心三方都沒有存在過錯,但事實給小孩子造成物質、肉體和精神上的損失,根據權利義務相當、風險損失平衡原則,三方都有公平責任,要盡人道主義援助。
  華商報記者 王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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